在上夜班期间睡觉被开除是否合理?
作者:南京招聘网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20-04-12 浏览

在上夜班期间睡觉被开除是否合理?

在上夜班期间睡觉被开除了,公司可以这么做吗?还不给开资,这是合法的吗?最近小编在网络上看到一网友的困惑,那么跟着南京招聘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一下该网友的困惑与解答吧!仅供大家参考!

在上夜班期间睡觉被开除是否合理?

  胡灵越的困惑:

  近日,我一同事上夜班打瞌睡不幸被领导抓住后被公司开除,他已工作一年多。在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劳动手册中都有规定上班不能打瞌睡。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要求公司给予赔偿金吗?

  另,我们公司总是要求员工加班,如果拒绝加班而被开除,应该得到赔偿吗?怎样赔偿呢?

  专家答复:

  上夜班当然是不能睡觉的。这句话并不代表上日班就可以睡觉。显然,上班时间没有单位的允许都是不能睡觉的,这普遍被公认的员工准则。

  那违反了员工准则就一定要被开除吗?倒也不是。准则也分个轻重缓急,人都难免犯点小错误,一次就扫地出门,是否也能给员工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这样的解除(即俗称之“开除”)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

  当年劳动法制订过程中,赋予了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权,但也考虑到对这样的权利如何制约的问题。对于员工犯错就作出了显著地界定,利用“严重”、“重大”这样的词语强调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处罚应该应用的范围。

  十年来,为了什么是“严重”、“重大”,单位和员工无数次地在庭上交锋,互有胜负。从单位的角度看,如果这个员工太太平平,认真工作,恐怕单位也不会吃饱了撑的惹这样的是非;从员工的角度看,如果单位严格公平,制度合理,恐怕也不会硬不服气,非要争这个理。

  客观地看,要够得上这二十五条,员工的行为首先得写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用明文规定的形式来事先警示员工这样的行为是公司不能容忍的。

  其次,写上的行为必须有相当的大众共识。这样的行为大多数人都觉得确实侵害了单位利益,对经营发展、员工教育都十分不利。

  再次,写上的行为应该表明单位已无法再给员工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以是已经多次触犯同一规定,无视制度的约束;也可以是单一行为极其严重,证明其本质已经无法再改造。

  最后,写上的行为确实会对单位当前的利益、将来的管理造成较大的损害和影响。

  回到打瞌睡这件事上,我并不清楚这名同事所上的夜班属于什么样性质的夜班,是否关系到生产安全和群众生命?是否经过了多次的安全教育?如果是这样还打瞌睡,开除并无不当。如果不是,那单位是否应该考虑给员工一次改过的机会呢?

  同样按照上面的判断依据,不同意加班就被开除就没任何道理了,除非是拒绝抢险抢修保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加班。